当前位置: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化妆品监管
>
政策解读
化妆品种类有哪些?
信息来源: 日期: 2007-11-05
【字号
大
中
小
】
答:化妆品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发用类:包括洗发、护发、固发、美发、养发等化妆品;
2、护肤类:包括膏、霜、乳液、化妆用油、洗面奶等化妆品;
3、美容修饰类:包括胭脂、粉类、唇膏、指甲用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
4、香水类:包括香水、化妆水类化妆品。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联系网站管理员
版权所有: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西区一楼
邮政编码:518035 咨询电话: 83190186
投诉电话: 83190161
深圳市信息网络中心建设与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
粤ICP备05036372号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