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药品GMP证书核发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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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 |
条 件 |
1、 企业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范围包含申请认证范围内 2、 申请认证范围必须含有取得注册生产批准文号的产品 3、 GMP厂房验收合格 4、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的技术工人 5、 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6、 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7、 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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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一式两套: 1、《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二份),同时附申请书XML格式电子文档。 2、《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证书期满重新认证企业软、硬件条件的变化情况,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 4、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5、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6、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认证范围剂型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等有关文件材料的复印件;常年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 7、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以及企业周围环境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含动物室); 8、生产车间概况(包括所在建筑物每层用途和车间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等情况。其中对β-内酰胺类、避孕药、激素类、抗肿瘤类、放射性药品等的生产区域、空气净化系统及设备情况进行重点描述),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 9、认证剂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10、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 11、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 12、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3、企业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的证明文件; 14、其他资料: (1)新开办或新建生产车间的企业应报认证范围涉及品种的3批生产记录复印件; (2)有委托加工行为的企业应报委托加工行为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有委托检验行为的企业应报经省局备案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生产原料药的企业应报注册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等文件复印件;实际执行的生产规程详细叙述(包括至少从“粗品”前一步反应按药品GMP要求生产);实际执行的生产规程的理由和依据以及相关的依据文件。 (5)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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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认证申请书》 GMP认证申请书电子填报软件下载:GMP-Ent-Full.exe (软件下载) 也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www.gdfda.gov.cn)的办事指南区下载。 |
申请受理机关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决定机关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程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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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1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制证办结,并告知申请人。
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若技术审查需补充资料,申请企业必须在2个月内按通知要求一次性补充材料,逾期未补的终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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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药品GMP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
法律效力 |
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 |
| 收 费 |
无 |
| 年审或年检 |
无 |
| 时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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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时间 |
1、广州市: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逢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2、深圳市: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 受理地点 |
1、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受理大厅; 2、 根据行政许可法便民原则,可在深圳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