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食药监办〔2006〕20号
机关各处室、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部署,加强我局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同意,成立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蓝镇强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乔柏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岳 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夏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红艳 办公室主任
赵 静 法规处副处长
陈 哲 安监处处长
何海鸥 流通处处长
徐 健 器械处处长
郝菲菲 保化处处长
柏晓斌 稽查大队大队长
王长生 宝安分局局长
许祖俊 龙岗分局局长
鲁 艺 药检所所长
陈光强 鉴定站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规定;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主 任:乔柏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吴红艳 办公室主任
赵 静 法规处副处长
陈 哲 安监处处长
何海鸥 流通处处长
徐 健 器械处处长
郝菲菲 保化处处长
成 员:叶仲明 法规处科员(联络员)
王利峰 安监处主任科员
邹江勇 流通处副主任科员
陈力坚 器械处副主任科员
冯 文 保化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稿;督促检查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的落实;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简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