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任班子
  组织机构
  直属机构
  派出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药品安全监管处
  药品流通监管处
  医疗器械监管处
  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处
  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直属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派出机构
  宝安分局
  龙岗分局
  直属事业单位
  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信息、办公自动化、保卫、接待等文秘后勤工作;负责资产、财务管理;负责本局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和文件;承担综合性调研任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以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承办本系统干部考核任免和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管理本系统的党务、纪检、监察、群团、计生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实施执业药师考试注册管理制度。
政策法规处    负责草拟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法规、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综合监督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监督系统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行政复议;组织、协调辖区内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违法行为;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核;组织执法培训。
药品安全监管处    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承办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申办许可证的初审和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办理药品注册和进口药品通关备案工作;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及药品再评价、淘汰工作;指导临床试验、临床药理基地建设和药品检验机构业务工作。
药品流通监管处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对药品批发企业申办许可证进行初审,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负责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药品流通市场,协助开展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药品、药械储备品种更换的审定。
医疗器械监管处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注册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办对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申办许可证(备案表)的初审;依法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协助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工作;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处    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形势,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依法组织协调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要求,组织协调开展对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负责组织实施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组织、监督实施保健品、化妆品国家、行业标准;指导实施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及其体系建设工作;贯彻实施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和保健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定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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